为加强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管理,规范农业机械鉴定证书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使用,开展2025年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后专项核验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谋划。本次专项核验对象为撒肥机、果树修剪机、轨道运输机类产品的证书,同时结合近三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异常、违规反馈情况,以及2025年企业遍访中发现的异常企业组织。经研究筛查,我中心确定核验企业和证书,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后专项核验工作的通知》。
(二)科学确定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细则》第四十七条,从中心鉴定站领导层抽取4人担任核验组组长,从其余农机鉴定员中随机抽取4人担任组员,每组配备技术支持1人。核验人员随机抽取产生,由自治区农机中心纪委派纪检委员现场监督。核验人员于7月23日进行培训,统一核验要求并签订《核验人员承诺书》。
2025年7月29日至9月15日,核验人员分成4个小组,分赴广西、山东、河南、江西、云南、广东、福建、浙江、湖北等9省(区)18个市,对32家农机生产企业35个获证产品做核验。核验情况如下:
德州航诺机械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8个生产者鉴定获证证书中,生产者名称及注册地址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实际检查营业执照情况一致;生产者不存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不存在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样机铭牌上的产品型号和产品的名字与鉴定证书和鉴定报告中内容一致;样机整机结构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及核心部件配置与检验报告一致。核验结果详见表1。
德州佳阳机械有限公司企业在核验时发现企业实际生产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其他情况符合核验要求,核验工作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变更申请;东莞市嘉航实业有限公司核验时未依规定制作推广鉴定证章,且未将证章施加在获证产品本体显著位置,其他情况符合核验要求,核验工作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推广鉴定标示并粘贴在样机上;福建省云宇机电有限公司核验时未制作推广鉴定证章,其他情况符合核验要求,核验工作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推广鉴定标示并粘贴在样机上。核验结果详见表2。
1.企业没办法提供样机:莱州华能机械有限公司、云南永商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弘泰手扶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广西世茂砖机设备有限公司4家企业核验时未能提供样机。
2.生产者名称或者注册地址变化且在3个月内未申请变更:广西智双农机有限公司生产的ZS-3GXD45G21型电动果树修剪机在核验时发现营业执照地址与鉴定证书地址不一致且没办法提供样机。
3.企业拒绝接受核验:廊坊林沃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核验时经多次沟通均拒绝接受核验。
(1)广西速技能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三禾园林机械有限公司、创收农业机械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广西长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市东恒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桂平市键铃工艺有限公司、广西科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湖北名泰农机有限公司、湖北锐迈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南宁市恒发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钦州日佳利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在核验时发现企业已无实际生产地址。
(2)广西金元祥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潍坊莱鑫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在核验时未能提供样机,且注册地址不具备实际生产能力和条件。桂林隆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核验时未能提供样机,且与其他公司共用生产厂房、人员及设备,共用同一生产条件。
5.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公告,确认生产者处于清算组公告注销状态:广西金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经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于2025年9月8日已备案/公告注销。
广西五丰机械有限公司核验期间核验组无法联系生产者,经核验组委托容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当地考验查证,发现该公司无人上班,也没有开展生产迹象,其法人也没办法取得联系。符合注销情形,不作判定。
1.德州航诺机械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共8个获证产品符合核验要求,核验结论为合格;
2.德州佳阳机械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3个型号产品经整改后符合核验要求,结论为整改后合格;
3.莱州华能机械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制作的5个型号产品核验结论为不合格,撤销证书;
4.广西智双农机有限公司1家公司制作的1个型号产品核验结论为不合格,撤销存在相同问题的证书;
5.廊坊林沃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5家公司制作的18个型号产品核验结论为不合格,撤销企业全部证书;
6.潍坊莱鑫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家公司制作的1个型号产品核验结论为不合格,撤销生产条件不符合的产品证书。
